一、病因:
单核细胞增多性利斯特菌病为革兰阳性杆菌,兼性厌氧,无芽孢,长1~3μm,有鞭毛及动力,在多种培养基中生长,耐碱不耐酸,最适宜的培养温度为35~37℃,低于4℃生长较差,能发酵多种糖类,产酸不产气,过氧化氢酶阳性,甲基红及V-P反应阳性,在含血清的葡萄糖蛋白胨水中能形成粘多糖荚膜,在血琼脂平板上可产生溶血环,在脑脊液标本中成对排列,形如球菌,可误为肺炎球菌,当革兰染色过度脱色其形状又如流感杆菌,有时与类白喉杆菌也极易混淆,则需按其生化特性等作鉴别。
二、发病机制:
病菌自胃肠道侵入后,由小肠微绒毛的上皮细胞内摄作用所摄取,感染巨噬细胞,并随巨噬细胞播散至全身,李斯特菌可产生溶血素,后者可与细胞膜的胆固醇结合,并引起巨噬细胞的死亡,病菌和结核分枝杆菌,沙门菌相似,是细胞内寄生菌,可以在单核-巨噬细胞内繁殖,多种因素能影响李斯特菌在细胞内生长及致病,如铁化合物,过氧化氢酶,过氧化物歧化酶,细菌表面成分及溶血素等,宿主对这类细菌的杀灭作用主要依靠细胞免疫,实验证明,小鼠感染李斯特菌后,在脾脏和局部淋巴结引起T细胞的母细胞转化和繁殖,这种细胞如被动转移至正常小鼠,可使后者抵抗李斯特菌的致死性感染;而血清则不能被动转移抗病能力,T细胞的特异保护能力依赖于巨噬细胞,巨噬细胞在致敏的T细胞作用下,可迅速动员至炎症部位,吞噬致病菌,并增强杀灭致病菌的能力,动物实验还证明,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和(或)细胞毒药物可有效地抑制细胞免疫,使受小剂量李斯特菌感染的动物死亡。
孕妇受染后本身病情很轻,但如通过胎盘或产道传播给胎儿或新生儿时,常引起后两者严重感染,胎儿病理检查可见全身各脏器有播散性,多发性针尖大小黄白色小脓肿,在肝脏最为显著,其次为脾,肾上腺,肺,胃肠道,中枢神经系统等,镜检有坏死灶和大量中性粒细胞及单核细胞浸润,坏死区及其周围可发现革兰阳性杆菌,脑膜炎患者尸检所见为化脓性软脑膜炎和室管膜炎,常伴有脾充血肿大,肝,肾上腺和肺有局灶性坏死和炎症。
利斯特菌病一般治疗
一、治疗:
氨苄西林:为最佳首选药物,对孕妇及婴儿安全,且能在脑内达到有效浓度。
脑膜炎患者:氨苄西林200mg/kg,每4~6h静脉给药,疗程3~4周。
免疫功能障碍者:用氨苄西林联合庆大霉素治疗。庆大霉素用量要达到血清浓度5~8μg/ml,CSF浓度达到1~2μg/ml。
青霉素:一般能治愈利斯特菌病。
心瓣膜受染患者,用青霉素联合妥布霉素治疗。
对青霉素过敏者采用甲氧苄啶160mg联合磺胺甲?唑800mg,每6~12h静脉给药。
四环素、氯霉素、红霉素、卡那霉素、磺胺嘧啶等也有效。
二、治疗后:
胎儿利斯特菌病可致流产或死产。
新生儿利斯特菌病的早发型病例病死率约为30%,晚发型约为10%。若伴有恶性肿瘤或原本免疫功能低下者则病死率更高,患中枢神经系统实质性病变和心内膜炎的病死率可达50%。
一、预防:
由于利斯特菌病是由食物经口感染的,因此要重视饮食卫生,如不喝生牛奶,不吃生蔬菜及未经煮透的肉类食品等,凡是免疫功能障碍的人群应避免与李利斯特菌病患者接触,应积极治疗孕妇利斯特菌病可预防新生儿或胎儿感染,在新生儿室发现该病时,应进行隔离防止传播,多采用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治疗,庆大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红霉素,卡那霉素,磺胺嘧啶等也有效。
利斯特菌病一般护理
一、护理:
1、忌烟:香烟中的有害物质可以直接刺激呼吸道,烟雾会给周围人群的健康带来危害,所以,应彻底杜绝烟草。
2、忌寒凉食物:寒冷食物会刺激肠胃,所以为了更好的恢复,应少吃或不吃。
3、忌油炸及辛辣刺激食物,辛辣食物如辣椒、洋葱、 生蒜、胡椒粉等。
4、忌霉变、烧焦食物,如霉花生、霉黄豆、熏肉等。
利斯特菌病饮食原则
一、饮食保健:
1、营养丰富:多吃营养丰富,好吸收,好消化的食物,多吃高蛋白、多维生素、低动物脂肪食物。
2、新鲜清淡饮食:不吃陈旧变质或刺激性的东西;提倡多食维生素C的新鲜水果、蔬菜,选择口味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可适当多喝酸奶,蘑菇汤,海带汤,黄花鱼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