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伴发的精神障碍疾病病因
(一)发病原因
癌症伴发精神障碍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躯体各系统的癌症伴发精神障碍。其发生原因尚不明了,考虑与心理因素有关。癌症患者患病前多有不良性格特征,如过分压抑、不善发泄,患癌症后在原有不良性格基础上产生精神心理障碍。另外,癌症所致的非转移性因素,如癌肿分泌特殊的神经毒素或激素可对中枢神经造成损害,以及癌肿转移的局部浸润使中枢神经系统受损等也与精神障碍的发生有一定关联。
(二)发病机制
癌症伴发精神障碍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遗传、化学、物理和病毒感染等因素都与癌症的发生有关。许多研究证明,心理因素在癌症的发病率中起着重要作用。动物实验表明,长期置身于高度紧张的环境中,接种致癌病毒的小鼠的患病率显著增加。对癌症病人的调查,在发病前常有紧张生活的经历,特别是丧失和分离及与此有关的情绪紧张因素,如长期焦虑、被压抑的愤怒、绝望、悲伤等负性生活事件密切相关。此外,患癌病人多有一定的性格特点,如敏感、多疑、急躁、被动、依赖和内向等。心理与癌症发生、发展的中间机制推测可能有3个方面:
1.不良的情绪因素改变了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状态,使大脑电场不断产生短路,发出错误的密码指令,导致细胞突变而致癌。
2.心理应激引起内分泌变化,从而抑制了防癌所必需的免疫反应。
3.长期、消极的情绪可损害下丘脑功能、从而降低了免疫功能。癌症伴发的神经精神症状,除心理机制为主引起的功能性情绪,认知障碍外,癌症的直接浸润或转移于中枢神经系统;癌症晚期并发感染、引起的循环和代谢障碍;抗癌药物的毒性作用等也是产生神经精神障碍的原因。
癌症伴发的精神障碍一般治疗
癌症伴发的精神障碍治疗
1心理治疗
应以支持性心理治疗为主,对病人应给予精神上的安抚,即做好耐心解释、安慰、疏导、鼓励等,进行有关癌症的健康教育,解除其疑虑,增强对治疗的信心,以消除顾虑、紧张、敏感或抑郁。积极配合各项治疗计划。
(1)医患信任原则: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信任。
(2)接受原则:
详细询问心理、躯体障碍的有关病史,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讲明治疗的必要性,使其主动接受治疗。
(3)支持性原则:
进行支持性心理治疗。对性格不坚强者掩盖病情;对性格坚强有理智者可如实报告病情,消除不利情绪,鼓励患者与疾病顽强斗争。
(4)保证原则:
对与患者心身症状有关的不良心理因素及性格缺陷应做好解释、说明和保证工作。
2.精神药物治疗
对精神分裂样症状可采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如利培酮、奥氮平等;对焦虑症状可采用抗焦虑药如丁螺环酮、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等;对抑郁症状可采用抗抑郁药如氟西汀等;对处于谵妄状态的患者应保持安静的环境,减少外界刺激,专人护理,防止自伤和伤人。
癌症伴发的精神障碍预防
当癌症确诊后应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要给予针对性指导,辅以安慰、支持及疏导,消除其紧张不安心理。消除不良的情绪因素可以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保持正常状态,有助于预防精神障碍发生。
癌症伴发的精神障碍饮食原则
癌症伴发的精神障碍饮食
减轻或消除病人对癌症的恐惧感,要千方百计增加病人的食欲,经常更换菜肴品种,注意菜肴的色香味调配。